我是刚刚新任一个新公司的财务负责人,目前遇到这样一个问题,公司开展的业务的确是一个劳动派遣的性质,我公司派遣员工对用工单位进行服务,收取管理费,受用工单位某些因素的限制(这是不可逆转的),用工单位只收取一张服务类普通网络发票,发票所列项目也指定为客户服务维护费,按税法,这样的税票需要完5%主营税金,但是老板要求将合同改为劳动派遣合同,收取管理费,这样可以差额完税,但是,与税务专管员沟通,差额完税需要开据两张发票,一张为管理费,一张为服务费,其中服务费就是支付给员工的所有工资薪金保险。与老板沟通两次,老板的态度很强硬,要求只开一张全额票,在账务处理上进行差额完税,这样一来,这个矛盾也就产生了,要么得罪老板,要么违规。
有没有哪位朋友有类似情况,如何应对?请指教,为感。
怎么样才能达到老板的要求,又实现合法避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