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1
3
168
会计员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公司销售业务多采用经销商模式,基本上公司对经销商有一个基本价格。在遇到大项目时公司会同经销商协调运作,合同签订由公司直接出面,价格往往会高出经销商的基本价格,针对此笔业务将会产生一个价格差,公司需要将价格差的一部分返还给经销商,对此公司应如何操作更为合理?从财务及税务规范来看此种模式是否存在风险?若有要如何规避?
诚邀各位高手共同探讨
使用道具 举报
0
4
出纳
6
585
1198
财务经理
2
121
278
高级会计
298
928
路过
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