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:签订商务合同,约定结算方式为信用证,例如L/C30天;
2:进口方委托开证行开立信用证(填写开证申请书,开证前一般要预缴开证保证金),信用证传递至通知行(出口方银行):
3:通知行通知出口商收到信用证,出口方安排发货;
4:出口方交单(填写信用证交单申请书),通知行垫付货款给出口方,扣手续费很高,有些高达100多美金;
其实,这些过程看起来复杂,但只要和银行沟通好,按银行要求去操作,不难!外贸双方均委托各自的银行进行交割结算,以此规避风险;但我认为如果外贸双方为长期合作伙伴,且信誉资质不错,完全可以通过电汇来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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